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文件
成教体发〔2023〕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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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武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民办各学校:
现将《成武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 年 5 月 15 日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加快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菏教办字〔2023〕2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管理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好中央“双减”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招生办法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hzzzpt.com),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阅卷及录取等工作。县教体局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测试及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统一纳入平台。
三、招生范围
各普通高中学校只面向本县招生,非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县域招生,严禁学校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申请面向全市或部分县区招生,并纳入统一管理。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只面向本县区招生。
四、招生计划
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由市、县在综合考虑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职普比和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核确定。
我县普通高中学校 2023 年招生计划为 8900 人,其中,山东
省成武第一中学(公办)招收 1020 人,成武一中实验学校(民
办)招收 800 人;山东省成武第二中学(公办)招收 800 人,成
武民汉高级中学(民办)招收 1380 人;山东省成武第三中学(公
办)招收 500 人;山东省成武第五中学(公办)招收 630 人,成
武县佳合高级中学(民办)招收 1420 人;成武县伯乐高级中学
(民办)招收 1350 人;成武县文亭实验高级中学招收 1000 人。
(详见附件 1)
我县中等职业学校 2023 年招生计划为 2620 人,其中,成武
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招收职教高考班 240 人、中职班 1160
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班 80 人、三二连读高职班 40 人;成武
县瀚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招收中职班 550 人;成武县北
辰职业中等学校(民办)招收中职班 550 人。成武县技工学校(公办)2023 年招收中级班 330 人。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3+2”高级技工班招生计划,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详情请登录菏泽市中招平台查询(网址为 http://www.hzzzpt.com)。
五、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
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初中学校的在籍(原则上 2022 年 9 月 15 日前)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具有指标生资格,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 60%。
2023 年我县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为 1092 人,其中
成武县第一中学为 612 人,成武县第二中学为 480 人。
县教体局在对全县各初中学校进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指标生分配计划,并于 5 月 22 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将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详见附件 2)。对严重违背中央“双减”文件精神、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并因此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指标生资格的审查,要将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对弄虚作假的学校,除取消其弄虚作假的指标生名额外,扣除下一年相应的指标生计划,并全县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艺体等特长生不参与指标生招生。
六、招生依据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录取。
(一)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采用分数和 A、B、C、D 四个等级表达。各学科分值为:语文 120 分、数学 120 分、英语 120 分、物理 70 分、化学
50 分、生物 50 分、道德与法治 50 分、历史 50 分、地理 50 分,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项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 30 分,总分为
710 分。等级确定办法为:考试科目等级按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 90%(其中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 85%)及其以上者,记录为 A等;达到 75%至 89%(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 75%至 84%),记录为 B 等;达到 60%至 74%记录为C 等;59%及其以下者,记录为D等。
听力残疾考生英语听力免试工作按照《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菏教基函〔2016〕2 号)规定执行。
(二)2023 年暂停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现场统一测试,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三)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按照课程评价方案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初中学校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菏教基字〔2016〕16 号)要求确定。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学科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
果综合以等级方式呈现,分 A、B、C、D 四个等级,各等级赋予一定的分值计入招生总成绩,总分值为 30 分,其中 A 等为 30 分、 B 等为 28 分、C 等为 26 分、D 等为 24 分。初中学校以报考人数为基数,A 等级占报考人数的比例为 30%,B 等级为 40%,C 等级为 28-30%,D 等级不超过 2%。各初中学校在组织考查科目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时,要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考查和评价结果必须在校内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须在 5 月 26日前将结果(详见附件 3)报送至县教体局基教股。
(四)艺体等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收特
长生的学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招收具有我县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考查,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基础素养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 22 日前完成此项成绩上报工作。
七、招生程序
(一)报名
1. 全市统一使用平台网上报名。
2. 报名条件:具有我县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县户籍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的各类在校生不得报考。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3. 报名地点:具有我县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学籍所在学校作为报名地点。具有我县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县
户籍外市回成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县教体局招生考试股作为报名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县教体局有关股室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4. 志愿设置:共设置四个批次。
批次一为五年制高师院校和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 1 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院校设 2 个专
业志愿,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设 1 个学前教育专业志愿。批次二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我
县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共有 9 个,分别为成武县第一中学、成武一中实验学校;成武县第二中学、成武民汉高级中学;成武县第三中学;成武县第五中学、成武县佳合高级中学;成武县伯乐高级中学;成武县文亭实验高级中学。我县职教高考班志愿学校为成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对于上述 10 个志愿学校,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
其中,成武县第一中学志愿设置“是否服从调剂”选项,考生如果未被成武县第一中学录取,若同意调剂,可按成绩排名参与成武一中实验学校录取;若不同意调剂,成武一中实验学校不予录取。成武县第二中学志愿设置“是否服从调剂”选项,考生如果未被成武县第二中学录取,若同意调剂,可按成绩排名参与成武民汉高级中学录取;若不同意调剂,成武民汉高级中学不予录取。成武县第五中学志愿设置“是否服从调剂”选项,考生如果未被成武县第五中学录取,若同意调剂,可按成绩排名参与成武佳合高级中学录取;若不同意调剂,成武佳合高级中学不予录取。
批次三为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 3 个学校志愿,
每个学校设 2 个专业志愿(不含学前教育专业)。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批次四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 2 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
1 个专业志愿。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5. 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及考试培训指导等工作,让考生知晓志愿填报和考试有关要求。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替代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一经录取,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二)文化课考试安排
1.2023 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
织,时间为 6 月 14 日-16 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 月 14 日(星期三) | 语文(09:00—11:00) | 化学(14:3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
6 月 15 日(星期四) | 数学(09:00—11:00) | 历史(14:30—15:30)物理(16:30—17:40) |
6 月 16 日(星期五) | 英语(09:00—11:00) | 生物(14:30—15:30)地理(16:30—17:30) |
2. 考试结束后,县教体局按规定时间将各科试卷送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市教育局组织网上阅卷。7 月 4 日,市教育局发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 7 月 5 日前提出复查申请,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县教体局招生考试股。县教体局招生考试股按照姓名、查询学科及成绩(申请多科复
核的按成绩估差大小排序)整理汇总盖章后,连同 Excel 电子版报市教育局。
3.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统一命题推进工作,2024 年文化课考试时间按照省方案安排。
(三)录取与注册
1. 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及招生学校,按照五年制高师院校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高中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批次顺序,采取“报一批,录一批,批次清”的方式,根据考生志愿通过平台择优录取。如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实行征集志愿填报及补录,征集志愿补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
2. 普通高中学校采取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方式。在
录取指标生时,先以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为各自参考分数线,指标生在不低于参考分数线 100 分内,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指标生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生名额按统招生录取。
3. 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师范类专业按 1:1.2 比例投档,须参加院校的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4 号),总成绩低于 355分的考生,不得报考师范类专业院校。
4. 社会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实行注册入学,由中等职业学校报平台备案录取。
5.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职教高考班录取资格线设定为 300分。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总成绩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
6. 被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办理。考生报到须知由录取学校提供。
7. 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8. 9 月 15 日前,各高中阶段学校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县教体局基教股或职教股,县教体局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备案。因录取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新生报到后,县教体局将及时向市教育局申请注册学籍,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平台录取情况对新生进行学籍注册。新生注册学籍时,如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顶替他人学籍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属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新生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申请注册的,不再注册。
八、特殊考生优待政策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以下项目的具有我县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今年录取时给予优待:
1.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 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1”,港、澳、台考生特殊考生代码为“2”)。
2. 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 10 分(特殊考生代码为“3”)。
3. 军人子女考生,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警)官、军
(警)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 1 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 2 号)文件规定执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认定,以全军统一格式和编号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为准,介绍军人身份信息、配偶和子女情况、服役经历、特殊贡献等方面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 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军人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标准为:
(1)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
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A 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4”)。
(2)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B 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5”)。
(3) 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的子女,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4%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C 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6”)。
(4) 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降分录取相关资格条件按其父母服现役期间相应经历予以认定。
4. 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 年修订)》颁布施行为界限,按照《菏泽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菏发〔2022〕21 号)要求,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类考生继续执行“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总成绩加 10 分”的规定。具体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计划生育加分工作的紧急通知》(菏人口发〔2013〕22号)规定执行。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实行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独生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7”,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8”)。
5. 公安烈士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10%的标准,降低分数
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9”);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0”)。
考生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项目,选其最高项,不累积计算。特殊考生均需填写《成武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
考生登记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证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的基本情况在校园网和
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5 月 19 日前将《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特殊考试汇总表》(详见附件 4)统一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招生考试股审核后统一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九、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程度高,县教体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成武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5),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招生学校、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协作配合。要加强部门联动,联合保密、工信、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考务安排、疫情防控、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制度,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考试管理。各招生学校、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
教师、家长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应考的良好社会环境,杜绝作弊行为。要将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场管理,严把入场关,严防替考现象发生,严防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入场,严防考生舞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英语听力设备、供电设备,明确考试组织、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
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试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失密泄密者,报名、考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5 月 22 日前,各招生学校要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风险隐患,排查报告于 5 月 25日前报县教体局。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遵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招生要求,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过规定班额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补录学生。否则,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严禁各招生学校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以代理、中介方式招生,或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弄虚假宣传;严禁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招生结束后,县教体局将逐校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的个人,一经查实,交由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涉及弄虚作假等行为已被招录入校的学生由招生学校一律予以清退。
(四)加强宣传指导。各招生学校、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今年中招工作的政策、程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工作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深入开展面向学生和家长的疫情防控教育,创设良好的教育考试环境。初中学校要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以及各方责任印制成“明白纸”,一式两份发放给考生和监护人,由考生和监护人签字,初中学校留存一份备查,县教体局将进行抽查,确保每一名考生及其监护人都知晓相关政策要求。要设立公开电话,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认真答疑解惑,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县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负责处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县教体局招生考试股(0530)8989023,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0530)8601182。
(五)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招生学校、初中学校要针对报
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风险点,列出清单,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附件:1.成武县 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 成武县 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3. 成武县 2023 年初中毕业生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等级统计表
4. 成武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记表、汇总表
5. 成武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6. 菏泽市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1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学校办别 |
收费标准(元/学期) | 总计划 | 其中特长生计划 |
成武县第一中学 | 振兴街西段 369 号 | 公办 | 800 | 1020 | 20 |
成武一中实验学校 | 先农坛街西段 | 民办 | 前 300 名:2800 元/学期;后 500 名:3300 元/学期 | 800 | |
成武县第二中学 | 先农坛街东段 418 号 | 公办 | 800 | 800 | |
成武民汉高级中学 |
永昌街道七里口社区 1666 号 |
民办 | 前 280 名:3800 元/学期;中间 200名:4300 元/学期;后 900 名:7800元/学期。 |
1380 | |
成武县第三中学 | 永昌路北段 | 公办 | 800 | 500 | |
成武县第五中学 | 滨湖大道中段路北 | 公办 | 800 | 630 | |
成武县佳合高级中学 |
滨湖大道中段路北 |
民办 | 前 235 名:第 1 学期 12800 元,2-6 学期 800 元/学期;中间 175 名:第 一学期 15800 元,2-6 学期 800 元/学期;后 1010 名:7500 元/学期 |
1420 | |
成武伯乐高级中学 | 伯乐大街西段 | 民办 | 5800 | 1350 | 50 |
成武县文亭实验高级中学 | 千里马路与振兴大街交汇处 | 民办 | 5500 | 1000 |
附件 2
成武县 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学校名称 |
报考人数 |
报考人数所占名额 | 奖励 名额 1 | 奖励 名额 2 |
合计 |
一中指标生数 |
二中指标生数 |
成武县现代学校 | 1531 | 120 | 4 | 124 | 70 | 54 | |
成武县实验中学 | 972 | 76 | 2 | 4 | 82 | 46 | 36 |
成武县文亭实验学校 | 802 | 63 | 4 | 67 | 38 | 29 | |
成武县伯乐第一初级中学 | 593 | 46 | 4 | 50 | 28 | 22 | |
成武县伯乐第二初级中学 | 647 | 51 | 2 | 4 | 57 | 32 | 25 |
成武县永昌街道办事处振兴中学 | 354 | 28 | 28 | 16 | 12 | ||
成武县永昌街道办事处郜鼎中学 | 63 | 5 | 5 | 3 | 2 | ||
成武县宏桥寄宿学校 | 149 | 12 | 12 | 7 | 5 | ||
九女集镇初级中学 | 160 | 13 | 13 | 7 | 6 | ||
九女集镇智楼初级中学 | 169 | 14 | 14 | 8 | 6 | ||
成武县天宫庙镇初级中学 | 141 | 11 | 4 | 15 | 8 | 7 | |
成武县天宫庙镇康集中学 | 89 | 7 | 4 | 11 | 6 | 5 | |
成武县孙寺镇初级中学 | 118 | 9 | 2 | 4 | 15 | 8 | 7 |
成武县苟村集镇初级中学 | 318 | 25 | 4 | 29 | 16 | 13 | |
成武县白浮图镇初级中学 | 192 | 16 | 16 | 9 | 7 | ||
成武县白浮图镇孙庙初级中学 | 286 | 23 | 2 | 4 | 29 | 16 | 13 |
成武县张楼乡中学 | 466 | 37 | 2 | 39 | 22 | 17 | |
成武县大田集镇初级中学 | 325 | 25 | 2 | 4 | 31 | 17 | 14 |
大田集镇桃花寺中学 | 381 | 30 | 4 | 34 | 19 | 15 | |
成武县大田集启慧学校 | 33 | 2 | 2 | 1 | 1 | ||
成武县党集镇初级中学 | 128 | 9 | 9 | 5 | 4 | ||
成武县南鲁集镇初级中学 | 121 | 9 | 9 | 5 | 4 | ||
成武县伯乐集镇初级中学 | 222 | 18 | 18 | 10 | 8 | ||
成武县汶上集镇初级中学 | 246 | 20 | 20 | 11 | 9 | ||
成武县汶上集镇宝峰初级中学 | 108 | 9 | 4 | 13 | 7 | 6 | |
成武县王集学校 | 334 | 26 | 4 | 30 | 17 | 13 | |
成武县蓝水湾实验学校 | 223 | 18 | 18 | 10 | 8 | ||
山东水发实验学校 | 996 | 78 | 4 | 82 | 46 | 36 | |
成武县北辰实验学校 | 106 | 9 | 4 | 13 | 7 | 6 | |
成武县育才学校 | 1839 | 145 | 4 | 149 | 84 | 65 | |
成武县佳合双语学校 | 741 | 58 | 58 | 33 | 25 |
附件 3
成武县 2023 年初中毕业生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等级统计表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填表人(签字):
学校名称 | 毕业生姓名 | 注册学籍号 | 评价等级 | 赋分 |
注:1.总分值为 30 分,A 等为 30 分、B 等为 28 分、C 等为 26 分、D 等为 24 分。初中学校以报考人数为基数,比例分配 A 等级为 30%,B 等级为 40%,C 等级为 28-30%,D 等级不超过 2%。2.学籍号填写务必正确,并按照从小到大顺序排序;3.该表电子稿于 5 月 26 日前发至县教体局基教股邮箱 cwxjcjy01@163.com,同时将签字盖章纸质稿送至基教股。
附件 4
姓 |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 学籍号 | ||||||||
特殊考生种类 | 特殊考生代码 | ||||||||
学 校 意 见 |
班主任(签字): |
校长(签字): |
年 |
学校盖章月 |
日 | ||||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经办人(签字): |
年 |
单位盖章月 |
日 | |||||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
年 |
单位盖章月 |
日 |
成武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汇总表
毕业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填表人(签字):
毕业学校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籍号 | 特殊种类 | 特殊代码 |
附件 5
组 长:潘崇雷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侯汉霖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葆青 县教体局教研室主任
成 员:王 灿 县教体局职业教育教研股股长刘长俭 县教体局综合股股长
包晓云 县教体局招生考试股股长丁天彪 县教体局民办教育股股长张宪锋 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侯汉霖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宪锋同志担任。各成员股室工作分工依照市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附件 6
菏泽市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
工作时间 | 工作安排 |
4 月 9-11 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5 月 15 日前 | 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上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方法,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交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5 月 19 日前 | 初中学校报送指标生、特殊考生、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至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县区招 生考试机构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和公示后上传至平台。 |
5 月 22 日前 | 普通高中学校上传特长生测试成绩至平台。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报送指标生分配 计划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5 月 23-24 日 | 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班填报志愿(仅限考前填报志愿的县区考生)。 |
5 月 25 日前 | 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平台设置考点等基本信息,并报送考务管理风险排查报告至市 教育招生考试院。 |
5 月 26-29 日 |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编排考场,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准考证; 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试题、备用题、听力光盘等数量至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5 月 31 日前 | 县区报送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分别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6 月 12 日 |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统一分发、领取试卷及答题卡。 |
6 月 14-16 日 | 菏泽市 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中考)。 |
6 月 17-26 日 | 阅卷。 |
7 月 4 日 | 公布成绩。 |
7 月 5-6 日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申请复核,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反馈 复核结果。 |
7 月 7 日前 | 普通高中报送自主招生等名单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7 月 8-12 日 | 五年制高师院校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填报志愿、录取。 |
7 月 13-21 日 | 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班填报志愿(仅限考后填报志愿的县区考生)、录取。 |
7 月 22-28 日 | 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非学前教育专业填报志愿、录取。 |
7 月 29-31 日 | 中职学校填报志愿、录取。 |
9 月 15 日前 | 普通高中报送未报到学生名单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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